机房建设标准

发布时间 2019-09-30 BY 阅读 2533次

ABC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要求

一、根据数据中心机房最新设计规范《GB50174-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,数据中心机房的等级划分遵循以下原则:

3.1.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A 、B 、C三级。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、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。

3.1.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
    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;
    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。

3.1.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。

  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;
    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。
3.1.4 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C级。

3.1.5 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,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。

3.0.6 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,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。

二、根据规范GB50174-2008的设计标准,在数据中心机房建设中,各级标准机房在各项性能上的技术要求统计如下:

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

项目

技术要求

备注

A级

B级

C级

机房位置选择

距离停车场

不宜小于20米

不宜小于10米

-

 

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的距离

不宜小于800米

不宜小于100米

-

不包括各场所各自身使用的机房

距离飞机场

不宜小于8000米

不宜小于1600米

 

不包括各场所各自身使用的机房

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圾填埋场

不宜小于400米

 

不包括化学工厂所各自身使用的机房

距离军火库

不应小于1600米

不宜小于1600米

不包括军火库所各自身使用的机房

距离核电站的危险区域

不宜小于1600米

不宜小于1600米

不包括核电站所各自身使用的机房

有可能发生洪水的地区

不应设置机房

不宜设置机房

-

地震断层附近或有滑坡危险区域

不宜设置机房

-

高犯罪率的地区

不应设置机房

不宜设置机房

-

-

环境要求

主机房温度(开机时)

23±1℃

18~28℃

不得结露

主机房相对湿度(开机时)

40%~55%

35%~75%

主机房温度(停机时)

5~35℃

主机房相对湿度(停机时)

40~70%

20%~80%

主机房和辅助区温度变化率(开停机时)

<5℃/h

<10℃/h

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(开机时)

18~28℃、35%~75%

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(停机时)

5~35℃、20%~80%

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温度

15~25℃

建筑与结构

抗震设防分类

不应低于乙类

不应低于丙类

不宜低于丙类

-

主机房活荷载标准值(Kn/m2)

8~10 组合值系数ψc=0.9
频遇值系数ψf=0.9
准永久值系数ψq=0.8

根据机柜的摆放密度确定荷载值

主机房吊挂荷载(Kn/m2)

1.2

 

不间断电源系统室活荷载标准值(Kn/m2)

8~10

 

电池室活荷载标准值(Kn/m2)

16

 

监控中心活荷载标准值(Kn/m2)

6

 

钢瓶间活荷载标准值(Kn/m2)

8

 

电磁屏蔽室活荷载标准值(Kn/m2)

8~10

 

主机房外墙设采光窗

不宜

 

 

防静电活动地板的高度

不宜小于400mm

作为空调静压箱时

防静电活动地板的高度

不宜小于250mm

仅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

屋面的防水等级

/

空气调节

主机房和辅助区设置空气调节系统

 

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设置空调降温系统

 

主机房保持正压

 

冷冻机组、冷冻和冷却水泵

N+X冗余(X=1~N)

N+1冗余

N

 

机房专用空调

N+X冗余(X=1~N)
主机房中每个区域冗余X台

N+1冗余
主机房中每个区域冗余一台

N

 

主机房设置采暖散热器

不应

不宜

允许但不建议

 

电器技术

供电电源

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

两回线路供电

 

变压器

M(1+1)冗余
(M=1、2、3...)

N

用电容量较大时,设置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



N 供电电源不能满足
需求时

不间断电源系统的供电时间满足
信息存储要求时,可不设置柴油
发电机。

 



 

 



24h

 

 



N+X冗余 (X=1~N)

N

 



根据实际需要确定

 



双路电源,末端切换。
采用放射式配电系统。

采用放射式配电系统。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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